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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解读《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的通知》

商业视点 2025-11-24 user123546

  中宏网讯 据财政部消息,近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4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了工作原则、申报要求、申请材料、工作程序和监管要求等。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加入名单的会计师事务所高质量完成H股企业审计业务,本着质量第一、择优选拔的原则,《通知》要求,申请加入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业务收入和注册会计师人数达到一定水平、内部治理相关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在香港发展有成员所或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同为某一国际会计网络的成员所等基本要求。

  由于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等硬性指标并不能完全代表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实力,在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进一步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入手确定了几项优先考虑因素,包括执业活动信息化水平高、信息系统建设先进,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风险承担能力,一体化管理程度较高,香港成员所在H股企业或其他香港上市公司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审计经验。

  此外,业务收入和审计业务收入将以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数据为准。有境外分支机构的,在提供境外分支机构的设立证明、具有实际控制权证明以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后,可将境外分支机构取得的收入合并计算。

  证券服务业务收入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取得的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关于修订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5〕5号)中第四条“证券服务业务”定义的收入。有境外分支机构的,参照这一原则确定。

  注册会计师情况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和中国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会计师事务所备案系统中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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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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