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中央财政首次对个人消费贷款进行贴息
中宏网讯 8月12日,财政部联合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发布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通过财政和金融的联动,支持促消费、扩内需。
8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会上表示,制定个人消费贷款和消费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两项贴息政策,目的就是要通过进一步强化财政和金融协同,撬动更多信贷资金精准投向消费领域,降低居民和经营主体的信贷成本,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同时,通过提振消费畅通经济循环。
廖岷介绍,首先是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这项政策直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是中央财政首次对个人消费贷款进行贴息。贴息对象为,居民使用的相关贷款经办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中实际用于消费的部分,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日常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大体为当前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水平的1/3,政策实施期为1年。支持范围既包括商品消费,也包括服务消费,这符合我国居民目前消费的最新的多元化发展趋势。
其次,是消费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从消费结构看,我国目前服务消费具有较大增长潜力,为了释放这一潜力,需要有更高品质的供给,因此,同步实施了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的贴息政策。贴息对象是向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的银行贷款,聚焦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8类主要消费服务领域。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可以贴息1年,上述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是100万元,单户享受贴息最高1万元。这两项政策到期后,还会开展效果评估,研究视情延长政策的期限,或扩大支持范围,和调整贷款经办机构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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